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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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7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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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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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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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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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 / 委任 / 委員;理事 / 代表 / 社團;團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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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澳門酒店協會代表為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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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58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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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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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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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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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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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