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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09/2010
  • 公佈日期
    2011-01-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文化基金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保養與維修 / 電力裝置 / 不動產 / 宗教團體;宗教機構 / 2011 / 2012 / 2013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各建築文物和教堂提供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空調設施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315-316頁
  • 註記
    業豐工程有限公司。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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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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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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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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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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