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8/2011
-
公佈日期2011-05-09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9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澳門大學 / 2005 / 2007 / 2011 /
-
摘要修改第32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澳門大學教務及行政大樓(B1)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
-
頁數第1172-1173頁
-
註記修改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32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