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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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2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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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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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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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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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翻譯 / 翻譯員 / 培訓計劃 / 培訓課程 / 職業培訓 / 培訓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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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經第50/2009號行政命令核准並作為其附件的“規範《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培訓計劃》的原則”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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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89-119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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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50/2009號行政命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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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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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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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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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