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8/2011
  • 公佈日期
    2011-05-2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免費教育津貼制度 / 免費教育津貼 / 津貼 / 非高等教育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私校教育 / 學校 / 教育機構 / 學生 / 教育暨青年局 / 2011 /
  • 摘要
    調整經第17/2007號及第21/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9/2006號行政法規《免費教育津貼制度》第六條第一款(一)至(三)項所定的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 頁數
    第120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調整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21/2010號行政法規所定的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9/2013號行政法規修改第六條第一款(一)至(三)項(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16/2024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