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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07/2011
  • 公佈日期
    2011-06-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6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旅遊局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政府代表 / 合同 / 供應合同 / 運載工具;車輛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局提供八台七座位客車之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6968-696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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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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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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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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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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