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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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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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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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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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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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科技大學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擬訂草案 / 田徑 / 2004 / 2005 / 體育運動 / 2011 / 技術援助;技術支援 / 足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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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338/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澳門科技大學地段新建一幅足球場、一組田徑跑道及室內體育館之圖則設計及技術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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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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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358/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7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