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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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4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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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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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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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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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稽查;監督;監察 / 公共工程 / 邊檢站 / 澳門大學 / 橫琴島 / 2011 /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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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消防控制站、海關及治安警察站建造工程——監察”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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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753-17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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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國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5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364/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6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