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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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公告 (AVCE) 3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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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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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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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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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公告 / 領事館 / 國際關係 / 中央人民政府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英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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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命令公佈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總領事館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執行領事職務,以及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保留名譽領事館達成協議的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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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687-96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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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協議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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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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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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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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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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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