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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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7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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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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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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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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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文憑 / 課程 / 高等專科學位 / 學士 / 企業管理;工商管理 / 管理 / 旅遊 / 酒店業 / 文化遺產 / 市場學 / 廚藝管理 / 高等教育;大專 / 高等教育機構 / 旅遊學院 / 澳門理工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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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旅遊學院旅遊高等學校的旅遊企業管理、酒店管理、文化遺產管理、旅遊會展及節目管理和旅遊零售管理及市場推廣管理的高等專科學位及學士學位課程的文憑式樣,以及廚藝管理學士學位課程的文憑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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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888-18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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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27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8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