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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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7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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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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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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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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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體育發展局 / 合同 / 公共工程 / 建築 / 奧林匹克體育中心 / 奧林匹克泳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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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設置羽毛球場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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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9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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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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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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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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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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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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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