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88/2011
  • 公佈日期
    2011-11-2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7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體育發展基金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保養與維修 / 電力裝置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主席,作為簽訂為體育發展局轄下氹仔區場館供電系統進行保養維護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12728頁
  • 註記
    鴻偉工程有限公司。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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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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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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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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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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