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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5/2012
  • 公佈日期
    2012-03-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商品;貨物 / 出口 / 進口 / 轉運活動 / 對外貿易 / 對外貿易活動 / 澳門對外貿易分類協調制度 / /
  • 摘要
    修改第452/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一。(供個人自用或消費之貨物表)
  • 頁數
    第212-21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替代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452/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一。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191/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一取代本批示的附件一。
    本批示被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25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