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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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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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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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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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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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負擔 /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品質控制 / 氹仔島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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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C675——氹仔市中心段——質量控制”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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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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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33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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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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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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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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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