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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03/2012
公佈日期
2012-06-27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6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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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的轉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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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
/
文化產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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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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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究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長,作為簽訂提供《中華創意產業論壇2012》研究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頁數
第7652頁
註記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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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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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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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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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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