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1/2012
  • 公佈日期
    2012-06-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運輸 / 基本建設;基礎建設 / 交通樞紐 / 氹仔島 / 2012 / 2013 / 2014 /
  • 摘要
    許可訂立執行“氹仔柯維納馬路交通樞紐第一期建造工程”的合同。
  • 頁數
    第679-680頁
  • 註記
    得寶國際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12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32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