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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12/2012
  • 公佈日期
    2012-09-1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修改 / 選舉法 / 選舉 / 立法會議員 / 立法會 / 選舉資格 / 法人 / 直接選舉 / 間接選舉 / 刑罰;處罰;處分 / 選舉委員會 / 組成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 摘要
    修改第3/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 頁數
    第851-853頁
  • 註記
    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3/2001號法律通過、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第11/2008號法律修改及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39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全文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第十四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及第四十三條。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一組第2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第3/2001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全文。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8/2024號法律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