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07/2012
- 公佈日期2012-11-2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體育發展局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政府代表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蓮峰體育中心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蓮峰體育中心多功能室冷氣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14397頁
- 註記怡和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