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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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0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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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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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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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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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體育發展局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政府代表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蓮峰體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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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蓮峰體育中心多功能室冷氣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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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3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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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怡和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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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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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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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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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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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