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63/2012
  • 公佈日期
    2012-12-1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道路;街道 / 公共工程 / 2012 / 2013 /
  • 摘要
    許可訂立執行“山邊街美化及新口岸和松山行人通道計劃——第二區工程”的合同。
  • 頁數
    第1130頁
  • 註記
    長江建築有限公司與利馬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聯營公司。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9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196/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