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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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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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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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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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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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住宅;房屋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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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執行“筷子基E及F地段公共房屋建造工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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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73-20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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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三友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525/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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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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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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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