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01/2013
-
公佈日期2013-12-1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本身預算 / 澳門旅遊基金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廣告;宣傳 / 旅遊 / 電視 / 香港 / 2014 /
-
摘要許可訂立提供「在“TVB”旗下產品投放宣傳澳門旅遊廣告」服務的合同。
-
頁數第2393-2394頁
-
註記電視廣播有限公司。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