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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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3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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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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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3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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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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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保養與維修 / 橋樑 / 2013 /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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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執行「嘉樂庇總督大橋的保養及維修工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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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805-280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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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振華海灣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196/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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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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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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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