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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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6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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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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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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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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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新聞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清潔服務 / 保養與維修 / 治安;保安;安全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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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署提供設施清潔、保養及看守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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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7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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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永安居屋宇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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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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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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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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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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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