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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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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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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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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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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章程;通則 / 人員 / 教學人員 / 調整;更新 / 年資獎金 / 啟程津貼 / 公幹津貼 / 各類津貼(報酬) / 不動產租金;收益 / 家庭津貼 / 結婚津貼 / 出生津貼 / 喪葬津貼 / 遺體搬遷 / 遺體 / 制度 / 附帶報酬;額外報酬 / 澳門理工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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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澳門理工學院人事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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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2-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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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在經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的第29/SAAEJ/99號批示核准的,並經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15/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四副刊第457/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澳門理工學院人事章程》內增加第七十二-B條及第七十三條第三款。
修改經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的第29/SAAEJ/99號批示核准的,並經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18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訂的《澳門理工學院教職人員章程》第二十二條。
在《澳門理工學院人事章程》內增加載於屬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表V。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第3/2024號法律所廢止。
(在第3/2024號法律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人員通則生效前,本批示繼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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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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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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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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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