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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8/2014
公佈日期
2014-04-23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7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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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的轉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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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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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遺產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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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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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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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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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福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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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費;交際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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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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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遺產委員會秘書長。
頁數
第5501-5503頁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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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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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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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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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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