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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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7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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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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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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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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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規章;條例 / 職責;授予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投資 / 文化產業基金 / 法人 / 信託委員會;保佐人委員會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期限;期間 / 商業企業 / 企業家 / 支付;繳付 / 行政程序法典 / 報告書 / 稽查;監督;監察 / 民事責任 / 刑事責任 / 委員會;佣金 / 評估;評審;評核 / 發展項目 / 財政局 /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 社會保障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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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文化產業基金資助批給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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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98-20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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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26/2013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內。
本批示被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16/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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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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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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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