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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75/2014
  • 公佈日期
    2014-04-2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清潔專營公司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清潔服務 / 城市固體廢物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 摘要
    修改第20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
  • 頁數
    第207-208頁
  • 註記
    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20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38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