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60/2014
  • 公佈日期
    2014-04-3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8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社會工作委員會 / 代表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澳門明愛 / 澳門同善堂 / 鏡湖醫院 / 澳門紅十字會(中國紅十字會分會) / 弱智人士服務協會 / 母親會 / 社團;團體 / 青年 / 2014 / 2015 /
  • 摘要
    委任社會工作委員會的委員。
  • 頁數
    第5711-571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任期兩年,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四年四月七日。
  • 相關法規
    -
  • 已更改
    -
  • 廢止
    -
  • 不生效
    -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