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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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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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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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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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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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重審小組 / 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 / 殘疾人士 / 評估;評審;評核 / 類型 /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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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一名第3/2011號行政法規《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的重審小組候補成員。(莫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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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4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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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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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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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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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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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