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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66/2014
- 公佈日期2014-12-20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II NE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辦公室主任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假期;年假 / 缺勤 / 津貼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2014 /
- 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丘曼玲)
- 頁數第18-20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二組副刊第1/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八)項、(十一)項、(十二)項、(十三)項、(十六)項、(二十)項及(二十一)項。
- 相關法規-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