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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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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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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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 II 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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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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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澳門旅遊基金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旅遊局 / 旅遊 / 國際市場 / 日本 / 法國 / 俄羅斯聯邦 / 美國 / 香港 / 泰國 / 韓國(大韓民國、南韓) / 德國 / 印度尼西亞 / 印度 / 馬來西亞 / 澳洲(澳大利亞) / 新西蘭;紐西蘭 / 英國 / 愛爾蘭 / 新加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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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與十四間公司簽訂提供旅遊局駐相關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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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55-5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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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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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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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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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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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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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