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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7/2015
- 公佈日期2015-03-0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9 II
- 生效狀況不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總秘書;秘書長 / 兼任 /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法諮會 / 代替 /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 2015 / 2016 /
- 摘要委任一名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秘書長(黃瑞韻),以代替原秘書長(余文峰)。
- 頁數第2928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批示所委任的秘書長的任期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 經適應化處理-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