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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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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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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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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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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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人員 / 檢查人員 / 稽查;監督;監察 / 污染管制 / 控制;管制;監督 / 噪音 / 噪音污染 / 環境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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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環境保護局的工作人員在執行監察職務時的工作證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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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5-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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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8/2014號法律《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第十一條第四款的規定,核准環境保護局的工作人員在執行監察職務時的工作證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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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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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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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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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