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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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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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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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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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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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副校長 / 澳門大學 / 橫琴島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顧問 / 監督;監管 /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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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新校區——住宿式書院10及住宿式書院11之設計及裝修工程連配套項目駐工地監察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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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0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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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布法蘭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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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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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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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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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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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