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1/2015
-
公佈日期2015-05-1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9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住宅;房屋 / 設備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老人 / 擬訂草案 / 路環島 / 2011 / 2012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
摘要修改第298/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石排灣公共房屋CN6d地段衛生及護老設施——編製計劃)
-
頁數第213-214頁
-
註記Macau — Serviços Profissionais, Limitada。
修改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18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