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8/2015
  • 公佈日期
    2015-05-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稽查;監督;監察 / 建築 / 公共工程 / 運輸 / 基本建設;基礎建設 / 交通樞紐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 摘要
    許可訂立提供「工程監察——媽閣交通樞紐建造工程」服務的合同。
  • 頁數
    第238頁
  • 註記
    PAL亞洲顧問有限公司。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二組第13781-13793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98/20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