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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07/2015
  • 公佈日期
    2015-07-2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可行性研究 / 輕軌 / 輕軌系統 / 路環島 / 2013 / 2014 / 2015 /
  • 摘要
    修改第284/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輕軌系統石排灣線可行性研究)
  • 頁數
    第595頁
  • 註記
    Ove Arup & Partners Hong Kong Limited。
    修改二零一三年九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284/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30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