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1/2015
  • 公佈日期
    2015-08-0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總秘書;秘書長 / 兼任 / 醫務委員會 / 報酬 / 2015 / 2016 / 2017 /
  • 摘要
    續任醫務委員會秘書長。(梁佩珊)
  • 頁數
    第1544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起產生效力,為期兩年。
    第18/2013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