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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43/2015
  • 公佈日期
    2015-08-1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企業 / 保險 / 保險業務;保險活動 / 防火 / 意外 / 民事責任 / 工作意外 / 機動車輛 / 疾病 / 建築 / 安裝;設施 / 設備 / 貨物運輸 / 藝術作品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 摘要
    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忠誠澳門——保險有限公司”,以便按照澳門金融管理局核准的一般及特別條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一般保險業務。
  • 頁數
    第717-718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經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第89/99/M號訓令、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99/2012號行政命令、二零零零年十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100/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44/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二零零二年二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4/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71/200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80/200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94/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96/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5/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及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68/201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給予“忠誠保險公司(非人壽)”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保險業務的許可。
    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不影響在廢止許可之日仍有效的保險合同的有效性及效力。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15/2016號行政命令維持給予“Fidelidade Macau——Companhia de Seguros, S.A.”,現時的中文名稱為“忠誠澳門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保險業務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