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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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5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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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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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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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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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規章;條例 / 應用;使用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收費;票價 / 公共泊車服務規章 / 公共服務 / 交通事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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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快達樓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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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39-7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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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82/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快達樓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第一條。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92/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快達樓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第一條第十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