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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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3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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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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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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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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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旅遊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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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24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指的旅遊局工作證式樣中“旅遊局”之英文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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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169-21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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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24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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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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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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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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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