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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78/2015
  • 公佈日期
    2015-12-3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費用表;收費表 / 費用;稅率;收費 / 應用;使用 / 動產租金;動產租賃;租賃 / 體育設施 / 體育運動 / 體育發展局 / 體育局 /
  • 摘要
    訂定使用澳門體育局轄下體育設施收費表。
  • 頁數
    第2096-211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17/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二零零七年五月廿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廿一期第一組第2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2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二零一二年六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廿三期第一組第8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卅四期第一組第15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96/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載的新《表一-使用澳門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收費表》替代本批示附件表一。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77/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載的新《表II-個人使用費用》替代本批示附件表II。
    二零二三年九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67/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38/2024號行政法規廢止本批示第三款至第五款。
    (第38/2024號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