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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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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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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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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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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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總秘書;秘書長 / 委員;理事 / 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 / 代表 / 澳門中華總商會;澳門商業協會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社團;團體 / 2016 / 2017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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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成員及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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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8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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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由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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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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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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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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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