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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3/2016
  • 公佈日期
    2016-04-1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5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社會工作委員會 / 組成 / 社團;團體 / 代表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澳門明愛 / 澳門同善堂 / 仁慈堂 / 鏡湖醫院 / 澳門紅十字會(中國紅十字會分會) / 母親會 / 慈善機構 / 宗教團體;宗教機構 / 2016 / 2017 / 2018 /
  • 摘要
    委任社會工作委員會的委員。
  • 頁數
    第7431-743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