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00/2016
-
公佈日期2016-06-27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顧問 / 電腦系統 / 會計 / 2014 / 2015 / 2016 /
-
摘要修改第250/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複式記帳電腦解決方案顧問)
-
頁數第554頁
-
註記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修改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250/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3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