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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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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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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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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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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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津貼 / 學費 / 學生福利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教育暨青年局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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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調整第20/2006號行政法規《學費津貼制度》第四條第一款所定的學費津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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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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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調整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159/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的學費津貼金額。
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16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學費津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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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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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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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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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