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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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8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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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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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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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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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規章;條例 / 彈性上班時間 / 工作時間 / 員工;勞工 / 文化產業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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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文化產業基金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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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95-69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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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10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文化產業基金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10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廢止《文化產業基金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第四條第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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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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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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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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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