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1/2016
  • 公佈日期
    2016-08-3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5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委員;理事 / 凍結制度協調委員會 / 組成 / 代表 / 警察總局 / 檢察院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 海關 / 法務局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金融情報辦公室 / 司法警察局 / 2016 /
  • 摘要
    委任“凍結制度協調委員會”的成員。
  • 頁數
    第18510-1851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第6/2016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內。
    本批示被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二組第64/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