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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017
- 公佈日期2017-01-09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 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人員 / 稽查;監督;監察 / 郵電局 /
- 摘要核准郵電局執行無線電稽查職務的人員的工作證式樣。
- 頁數第25-26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199/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17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 已更改-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