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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017
- 公佈日期2017-01-09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人員 / 郵電局 /
- 摘要核准郵電局人員使用的工作證式樣。
- 頁數第27-28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29/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已更改-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